近年來,利用介紹跨國婚戀收取費用的“黑”中介越來越多,但人口不是商品,婚姻不是交易,通過這種方式尋找“愛情”,當心人財兩空。近日,福建省武平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涉外婚姻引發的中介合同糾紛案件。
2023年8月,小陳經人介紹與越南籍石某、農某相識。兩人稱可帶小陳到境外尋找媳婦,但需支付費用16萬元。小陳同意后,便跟隨兩人到國外,認識了外籍女子黃某。經過短暫相處,黃某表示愿意和小陳到中國結婚。小陳如約向石某支付介紹費1萬元,向農某指定的賬戶轉賬15萬元。同年9月,小陳與黃某登記結婚。2個月后,黃某離家出走,音訊全無。
經當地調解委員會調解,石某已一次性退還介紹費4000元。后小陳向武平法院起訴另一介紹人農某,要求退回剩余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農某、石某為小陳介紹外籍媳婦,由小陳給付相關費用,農某從中獲利,該涉外婚姻介紹活動違反國家對涉外婚姻介紹的有關政策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因此,認定小陳與農某之間的中介合同無效。
考慮到本案中,小陳與農某均存在過錯及往返越南的費用都在15萬元中產生,法院酌情判定農某應當返還小陳中介費8萬元。
法官提醒:
婚姻的締結應當是以感情為基礎,不能通過不正當的方式獲取,任何意圖以金錢利益換取婚姻的行為,都不應被提倡。禁止打著“跨國婚戀”的旗號,行買賣婚姻之實。該案中,農某作為中介人,收取費用介紹外籍女子與小陳相親,其實是以盈利為目的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違反國務院關于涉外婚姻介紹禁止性規定,其行為應認定無效。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與金錢和利益捆綁的婚姻不可靠,更不可行。不良中介為單身青年專屬定制跨國婚戀服務,全套流程看似美好浪漫,背后卻可能面臨著語言不通、風俗習慣不同等風險,甚至婚姻本身可能就是一場騙局。單身青年一定要擦亮眼睛,面對婚姻大事需謹慎,千萬不要試圖以金錢置換婚姻,否則美夢可能變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