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嘉賓,鼓瑟吹笙”。湖北省房縣擁有“詩經、黃酒、野人之謎”三張名片,文旅資源富集。近年來,房縣人民法院努力創建“服務文旅產業發展示范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護航當地文旅產業健康發展,躬身入局擦亮司法助旅“新名片”,不斷詮釋“楓”景正好的時代新詩篇。
聚焦主責主業
做實服務文旅法治保障
自開展創建“服務文旅產業發展示范法院”工作以來,房縣法院聚焦主責主業,依法審慎審理涉文化旅游產業項目建設引發的各類案件糾紛,為助力房縣高品質、高標準全域旅游景區建設,保障重點文化旅游產業項目順利推進,貢獻法院力量。
湖北某文旅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與房縣某文旅發展公司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協議書》,約定成立“某旅游開發公司”項目,由文旅公司完成前期建設相關手續,并支付相關證件辦理完成所需的全部費用;開發公司以現金形式支付給文旅公司土地總價的51%,作為購買“某旅游開發公司”項目對應的股權,并于2015年8月以投資款名義通過第三人向文旅公司轉款50 萬元。
但在文旅公司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并辦理了不動產權利證書后,開發公司卻將文旅公司訴至法院,以“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由,要求確定與文旅公司簽訂的《項目合作開發協議書》無效,并返還50 萬“誠意金”及利息。
市場主體應有契約意識。該案中,房縣法院尊重文旅行業合同訂立自由,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認定旅游項目經營者、文旅投資者及輔助服務者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平等自愿訂立的合同,應依照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約束各自行為。經依法審理后確認雙方合作開發協議有效,不支持開發公司要求返還“誠意金”及利息的訴請,有力地促推了該旅游項目的持續推進,避免了土地閑置及前期項目建設投入的浪費,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經濟效果的有機統一。
“送法”“駐隊”進景區
以司法之力解“游”愁
巧月火西流。暑期游如火如荼之際,8月6日至13日,房縣人民法院文旅法庭聯合縣文旅局,開展了為期一周的“法律政策進景區,合力調處解‘游愁’”送法進景區法治“體檢”活動。在青峰大裂谷景區,青峰峽漂流是近年來新起的“網紅”項目,炎炎夏日里景區的涼爽、驚險體驗,吸引了大量游客競相打卡。但在感受腎上腺素飆升的同時,也伴隨著風險。文旅法庭與縣文旅執法大隊一起,現場詳細檢查了該項目的漂流滑道、應急場所及相關安全措施,指明相關問題并告知法律風險,協助景區依法完善整改。
八月丹桂香。在西關印象文化旅游街區的法官工作室,文旅法庭干警正在為一起租賃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出策解惑。干警援引《詩經》“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生動勸解矛盾雙方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維護自己的利益,同時,也要照顧到對方的合理訴求,才能實現雙贏、共贏。在干警引經據典、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下,成功引導雙方就房屋租賃費用及裝修折舊補償、房屋騰退等,達成了一攬子調解協議,將糾紛化解于訴前。
九月把菊賞。中秋前夕,在“雙野”景區游客中心,文旅法庭邀請市、縣兩級人大代表共同參與,召開景區游客投訴分析座談會,并向景區管理及部分參會單位發放涉旅糾紛典型案例宣傳冊及《加強景區安全保障司法建議書》,通過對投訴事項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法律風險點進行講解,進一步規范房縣文旅行業糾紛的預防、調解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文旅糾紛多元化解及涉旅矛盾糾紛快速調解機制。
“雙向分級評估+府院聯調”
共護文旅產業良性發展
“合議庭一致認為,追加你單位作為第三人,更有利于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苯衲曛傧?,房縣法院民一庭審理一起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時,充分發揮涉企案件經濟影響“雙向分級”評估的先行舉措,依法追加房縣文化和旅游局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糾紛實質性化解,除將所涉工程發包方房縣文化和旅游局追加為第三人,引入涉企糾紛“雙向分級”評估機制,房縣法院開展行業調解、府院聯動調解,發揮多元解紛聚合力,以政府信譽“擔?!?,快速調處了原、被告兩家企業間的矛盾,促使被告公司將270余萬元工程款打入原告公司賬戶。
“要為法院‘一站式’訴前調解點贊,工程款很快就到賬了!”同樣因未拿到足額工程款,湖北某園林公司通過法院訴前調解解開了多年“心結”。房縣法院始終堅持將“非訴”解紛機制挺在前面,在訴前調解階段提前派出法官“輔助”人民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當天即成功組織園林公司與相關單位達成調解協議,避免了大額訴訟標的引起的高額訴訟費承擔的風險,及時化解了涉旅糾紛。
水深則魚悅,城強則賈興。優化營商環境是發展地方文旅產業的重要突破口。房縣法院積極創建“服務文旅產業發展示范法院”,設立專業文旅法庭,探索出了一條“分級評估+涉企調解+府院聯動”解決爭端的新路子,將司法活動對涉文旅產業生產經營的影響降到最低,調、判涉文旅商事爭端40余件,護航全域營商環境向優向好。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科學謀劃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總體部署。房縣法院將進一步提高站位,立足審判執行主責主業,聚力新時代“楓橋經驗”,拿出司法服務“硬舉措”,優化產業發展“軟環境”,深化“服務文旅產業發展示范法院”品牌建設,切實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