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制度應遵循“過罰相當”原則,既要防止尺度不準、畸輕畸重等現象,也要給違規者改過的機會。
幼兒園園長“收受”學生一盒6.16元的巧克力被開除?一起因教師節禮物引發的勞動爭議案近日塵埃落定。
據報道,重慶市九龍坡區三峽幼兒園前園長王某仙因在2023年教師節前夕“收受”學生一盒價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兒園以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為由開除。王某仙對此不服,將幼兒園告上法庭。法院一審認定幼兒園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應支付賠償金。二審維持原判。
教育部出臺《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初衷是糾正、防止教師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禮品禮金謀取私利,以構建健康的師生關系、家校關系。但制度不是僵硬冰冷的條文,執行時不能“一刀切”,更不能低級紅,否則就違背了制度初衷。此次事件凸顯了個別教育機構在教育管理上的僵化教條。
園長收了學生一塊巧克力,并隨后分給了小朋友食用,若將該行為定性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禮品禮金”,恐怕確有小題大做之嫌。一者,巧克力價值很低,與一般人所理解的“禮品禮金”存在本質差異;二者,孩子送園長巧克力,從價值看是出于對園長的喜愛和尊敬;三者,園長隨后就將巧克力分給了小朋友。
執行制度應遵循“過罰相當”原則,既要防止尺度不準、畸輕畸重等現象,也要給違規者改過的機會。園方直接與王某仙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不僅損害了王某仙的合法權益,也會傷其他教職工的心。
綜合來看,園方對此事的處理,不僅違背了制度初衷,也不符合常情、常理。事件被媒體報道后,網友們幾乎一邊倒地站在園長一邊,不認可園方粗暴簡單的管理方式。
法院一審和終審判決,既是對“小過重罰”現象的一次糾偏,也是對“小題大做”式管理方式敲響的一記警鐘。制度的存在是為了更好地指導實踐、服務實踐,而不是讓實踐變得僵硬死板、不近人情。教育管理制度的執行應當在“精準”二字下功夫,注重公正與合理,兼顧情理法,既要懲治違規行為,也要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避免“一刀切”“一鍋煮”等極端做法,讓執行制度變得不嚴肅、不規范。
此案暴露出一些單位在教育管理制度執行層面存在著管理僵化、尺度不當、人性化缺失、粗暴懶政等問題。教育是一項充滿愛的事業,教職工也需要得到管理方的善待與愛護。園長收6.16元巧克力被開除雖是個案,卻值得有關教育管理者深思。眼下,一年一度的教師節將至,此事也再次提醒一些家長和學生:尊師重道不必送禮,切勿好心辦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