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殘疾人收取服務費卻未提供個性化服務 法院:退回部分服務費
2024-08-29 10:25:10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曾潔赟 巫云鵬
對殘疾人收取高于常人的婚介服務費,卻未提供任何個性化服務。近日,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對涉案婚介公司針對殘疾人收取的高價服務費予以調整,并判令該公司按調整后的標準退回部分費用。
身患殘疾的黃某與某婚介公司簽訂會員服務合同,委托該公司為其提供婚戀介紹服務,服務期為6個月,推薦人選不少于6人,并支付服務費2.8萬元。此后,婚介公司陸續為黃某安排約見了3人,但相親過程并不愉快,使自信心受挫的黃某心生退意。當婚介公司再次提出有合適人選可以見面時,黃某明確表示拒絕且要求退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黃某遂將婚介公司告上法庭。
庭審中,黃某認為,婚介公司缺乏定制化服務,如未通過微信讓雙方提前建立情感聯系、未如實向女方描述黃某傷殘程度,此舉容易致其見面后因殘疾而受到偏見。
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婚介公司稱因黃某為肢體殘疾人,服務難度較大,故收取高于同等服務內容的婚介費用,但從該公司提供給黃某的服務內容來看,除了在篩選合適見面對象中存在難度外,未能證明其為黃某提供了更具針對性的服務以促成其交友婚戀,因此,婚介公司收取高于平??蛻舻姆召M對身為殘疾人的黃某不公平。綜合考慮婚介公司已經提供的服務及質量、黃某單方放棄服務的過錯及應承擔的相應違約責任后,法院依據公平原則及誠實信用原則,最終酌定婚介公司向黃某返還服務費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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