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了游戲測試玩家陳某擅自獲取、披露未公開游戲角色等信息侵權一案。
上海米哈游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哈游)是一家動漫文化科技公司,《崩壞:星穹鐵道》是其推出的一款回合制冒險策略游戲,2023年4月26日正式上線,由米哈游的全資子公司米哈游海淵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哈游海淵城)開發,由米哈游影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哈游影鐵)負責運營。該游戲自上線以來在全球游戲市場上引起了熱烈的反響,獲得了第三屆中國游戲創新大賽最佳創新游戲大獎、第81屆世界科幻大會最佳人氣獎等諸多獎項。米哈游海淵城就該游戲軟件向國家版權局申請著作權登記,獲得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在該游戲新版本上線之前,米哈游招募包括陳某在內的多名玩家參與了游戲發行前的測試,參與的玩家對未公開的游戲內容簽署了保密協議。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陳某先后8次前往游戲測試機房參與游戲測試。在參與測試期間,陳某未經允許,攜帶自己的電子設備對測試內容進行了偷錄、偷攝,并多次向第三人披露其偷錄的游戲測試內容。
2024年3月22日,米哈游影鐵以未公開的游戲角色設計可能遭到提前泄密為由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訴前行為保全申請,法院于48小時內依法作出裁定,責令被申請人陳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其在參與游戲測試過程中擅自攝錄的游戲內容。
4月19日,米哈游影鐵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陳某立即停止侵犯其享有的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米哈游影鐵訴稱,案涉未經許可披露的游戲角色、形象、技能及游戲畫面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商業秘密;被告陳某偷錄、偷攝行為違反了保密義務,其以盜竊手段獲取、披露并允許他人使用案涉內容,構成對自己公司商業秘密的侵犯,陳某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法律責任。
被告陳某辯稱,米哈游海淵城授權米哈游影鐵負責運營的是《崩壞:星穹鐵道》游戲V1.0版本,不包括案涉版本游戲,也不包括案涉游戲角色、技能、畫面等,米哈游影鐵對案涉內容并不享有合法權益。案涉游戲角色在自己參與測試之前已經公開,其不屬于商業秘密保護的范圍。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在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本案原、被告均系適格訴訟主體,原告主張的案涉內容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商業秘密,被告陳某實施了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并披露原告商業秘密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法院判決,被告陳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發布聲明消除影響,持續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判決后,被告表示接受判決,不上訴。
■法官說法
游戲“劇透”是游戲行業痼疾,該行為嚴重打擊創作者的熱情,影響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業內人士對其深惡痛絕。但對類似本案這種游戲玩家對游戲內測版本未公開角色相關內容的泄密行為如何進行有效規制,在司法領域還相對空白。究其原因,首先,游戲角色泄密不同于游戲軟件源代碼泄密,后者可以通過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途徑予以規制;其次,司法實踐中曾探索以侵犯著作權的發表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來規制游戲角色泄密行為,但如果只是偷拍而沒有泄露、沒有傳播,則不落入該規制范圍,且這種規制方式不能很好地揭示游戲泄密行為的實質危害;最后,未公開的游戲角色不屬于傳統意義上的商業秘密,也不在法律規定所列舉的具體經營信息范圍之列,用商業秘密來予以保護也沒有先例。
本案中,法院探索用商業秘密的法律規定來保護游戲的未公開角色,并據此作出了訴前行為保全裁定,之后又通過判決將這一裁判觀點固定下來。判決在像一般商業秘密案件審查秘密性、價值性、保密性三要件的基礎上,特別對游戲未公開角色的實際形象和技能效果等信息是否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經營信息加以論述,明確這類信息符合經營信息的基本特征,具有納入商業秘密予以保護的現實必要性,據此認定其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商業秘密,并基于被告實施了偷拍、傳播這些商業秘密的行為,認定其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于責任承擔的具體方式,判決進一步確立了一個裁判觀點,即與其他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拿之來用”的效果有所不同,本案所涉及的游戲泄密情形,當事人所要保護的不只是其主張的游戲角色內容本身,更重要的是保護這種通過游戲版本更新來提升關注度的經營模式,以及該模式所帶來的競爭優勢,因為泄密行為傷害的本質是這種經營模式和競爭優勢,所以即便游戲角色已經因為版本更新公開了,但被告作為公開前參加內測的玩家,仍不得披露其所掌握的測試游戲的信息。